第一拍點交
民富街101號/ 大樓 4 樓
新竹市民富街101號4樓-2|民富街101號/
總底價
366 萬
每坪底價
44.1 萬
開標日期
2026 年 12 月 9 日(三)
14:30 還有 33 天
保證金
73.2 萬
約底價 20%
地點與街景

在 Google 地圖查看新竹市民富街101號4樓-2|街景為 Google 街景服務影像,拍攝時間可能與現況不同
照片與圖面
照片為法院公告所附鑑價照片,僅供參考,實際屋況請以現場為準。
基本資料
- 執行法院/機關
- 新竹法院
- 案號
- 115金18906
- 案由
- 清償票款(不動產)
- 類型
- 大樓,4 樓/共 7 層
- 認定坪數(主建+附屬)
- 11.3 坪
- 主建物
- 6.9 坪
- 附屬建物
- 1.4 坪
- 土地持分
- 1.5 坪
- 屋齡
- 31 年(民國 84.1.9 完工)
- 構造/用途
- RC造/住家用
- 使用分區
- —
- 標的筆數
- (屋1筆/地1筆)
附近行情參考
本件周邊近期沒有足夠的同類型實價登錄成交(常見於持分、金融機構拍賣或交易稀少的區域),因此不提供行情與折價估算;可參考上方鑑價參考與法院公告的鑑價書。
法院筆錄與注意事項
- 現場查封履勘時,同棟建物之四樓共有五間建物,均未懸掛門牌,無法確認拍賣之建物為哪一間,按各間電鈴亦均無人回應。嗣改期會同地政及戶政人員前往現場,地政人員稱建物位置在電梯出來後右手邊第二間(位於走廊底部),經按電鈴債務人未回應,而該屋大門係裝配指紋電子鎖,鎖匠無法當場開啟,無法入屋確認現況。又據鑑價報告記載,自建物外觀未見有增建及拆除痕跡。另經執行人員囑託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訪查之結果,稱前往現場兩次均無人回應,鄰居稱拍賣之建物已超過一年未見有人居住。本件係拍賣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拍定後建物專有部分按現況點交,其餘部分(含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基地)均不點交。
- 拍賣之不動產為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其基地、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 依本院調查結果及鑑價報告記載,並無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 依 強制執行法第113條 準用 同法第69條 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 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查看法院原始公告(PDF)來源: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115司執字第018906號(金股)
拍賣標的
建物
- 新竹市民富街101號4樓-2,建號4323,7層樓鋼筋混凝土造,4F:22.64,陽台:4.75,持分全,合計:27.39㎡【底價148萬】(含共有部分4327,4337建號及一切附屬建物) 首次拍賣,尚無
土地
- 新竹市民富段2536地號,空白,218㎡,持分2300/100000,合計:5.01㎡【底價218萬】【115年公告現值:105000元/㎡】 可按地圖放大縮小 看國土圖資
資料日期 ,來源:司法院拍賣公告、台灣金服、行政執行署公告。內容僅供參考,投標前請以法院公告為準。
本頁最後同步:2026/11/05 17:00。 已與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核對,案號一致(115司執字第018906號(金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