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拍不點交低於行情 23%

三重區 忠孝路 公寓 4 樓

新北市三重區 忠孝路三段40巷63號4樓(持分)

總底價
100 萬
每坪底價
32.3 萬
鑑價參考
約 125 萬
估價僅供參考
開標日期
2026 年 11 月 12 日(四)
14:30 還有 6 天
保證金
20 萬
約底價 20%

地點與街景

三重區 忠孝路 公寓 4 樓 街景

在 Google 地圖查看新北市三重區 忠孝路三段40巷63號4樓(持分)|街景為 Google 街景服務影像,拍攝時間可能與現況不同

基本資料

執行法院/機關
新北法院
案號
114宿198451
案由
清償債務
類型
公寓,4 樓/共 4 層
認定坪數(主建+附屬)
3.1 坪
土地持分
1 坪
屋齡
50 年
構造/用途
—
使用分區
住宅區
標的筆數
(屋1筆/地1筆)

附近行情參考

依內政部實價登錄周邊統計(114年10月起交易300公尺內屋齡45~55年共8筆),同類型每坪約 42 萬,換算本件約 130 萬;本拍底價 100 萬,低於行情 23%。

本件鑑價參考約 125 萬(估價值,非法院鑑價書原值)。

行情為區域統計,不代表本件成交價;屋況、樓層、點交與否都會影響實際價值。

法院筆錄與注意事項

  1. 本件於查封、測量程序於現場檢視,屋內堆滿大量垃圾、雜物,因數次執行程序均未會晤債務人,本件又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經現場檢視,拍賣標的另有頂樓增建,無內梯可通往該頂樓增建,亦有外梯可出入該增建,惟上開所述頂樓增建並非本次拍賣之標的、範圍,如經拍定,請自理與增建間之法律關係,請投標人審慎評估此情形,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3. 另本件拍賣標的無其他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應買人應於「應買前」自行向債權人、當地鄰里長、鄰居、社區管委會、派出所等相關人士查明,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4. 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於確定前均不退還所繳保證金及價金,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後(勿先行繳納),本院始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或應買人特別注意。
  5.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須繳清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者,則亦請投標人自行注意該項記載。若有積欠完納重劃差額地價、重劃工程費工程受益費等始得辦理移轉登記;其所需繳納之數額應向各縣市政府地政局查明。
  6.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7.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8.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查看法院原始公告(PDF)來源:法院公告

拍賣標的

建物

  1. 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三段40巷63號4樓,建號2839,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4層:73,陽台:8,持分1/8,合計:10.13㎡【底價10萬】 首次拍賣,尚無

土地

  1. 新北市三重區三民段842地號,空白,100.78㎡,持分1/32,合計:3.15㎡【底價90萬】【住宅區■115年公告現值:175000元/㎡】 可按地圖放大縮小 看國土圖資

資料日期 ,來源:司法院拍賣公告、台灣金服、行政執行署公告。內容僅供參考,投標前請以法院公告為準。

本頁最後同步:2026/10/23 17:00。 已於 2026/11/05 17:13 與第三方法拍資料庫交叉核對,日期、底價、狀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