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拍點交

板橋區 君宜診所/44號 公寓 3 樓

新北市板橋區 雙十路二段14號3樓|君宜診所/44號

總底價
2,026 萬
每坪底價
68.2 萬
開標日期
2026 年 11 月 18 日(三)
14:30 還有 12 天
保證金
406 萬
約底價 20%

地點與街景

板橋區 君宜診所/44號 公寓 3 樓 街景

在 Google 地圖查看新北市板橋區 雙十路二段14號3樓|街景為 Google 街景服務影像,拍攝時間可能與現況不同

照片與圖面

照片為法院公告所附鑑價照片,僅供參考,實際屋況請以現場為準。

基本資料

執行法院/機關
新北法院
案號
115辰18280
案由
分割共有物
類型
公寓,3 樓/共 4 層
認定坪數(主建+附屬)
23.9 坪
主建物
23.9 坪
增建(未登記)
5.8 坪
土地持分
7.9 坪
屋齡
50 年(民國 65.5.3 完工)
構造/用途
加強磚造/住家用
使用分區
住宅區
標的筆數
(屋2筆/地1筆)

附近行情參考

本件周邊近期沒有足夠的同類型實價登錄成交(常見於持分、金融機構拍賣或交易稀少的區域),因此不提供行情與折價估算;可參考上方鑑價參考與法院公告的鑑價書。

法院筆錄與注意事項

  1. 拍賣標的查封時現場已搬遷一空,無人居住,拍定後應予點交。
  2. 本件13489建號增建部分係未辦保存登記之違章建築,得標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投標人應自行至拍賣標的現場查勘並評估風險後始為投標,若於拍定前已經拆除大隊拆除,或拍定後尚未拆除仍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本院依法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此事由主張異議或撤拍。
  3. 依 民法第824條 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2人以上願優先承買時,以抽籤定之。如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之權。
  4. 另鑑定報告勘查並未入室,無法得之勘估標的內部是否有嚴重漏水、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等事宜,僅以外觀現況判斷。又查詢公開資訊網站,現未查得本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非自然死亡之列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實際情形仍請投標人至現場自行查明注意。
  5.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應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4條 規定辦理,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799之1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6. 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足額清償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7. 刊登於網站或其他公告處所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8.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查看法院原始公告(PDF)來源:法院公告

拍賣標的

建物

  1. 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二段14號3樓,建號2676,4層樓加強磚造,3層:79.13,持分全,合計:79.13㎡【底價31萬】(權利範圍:陳O明800分之1、廖O泰32分之18、廖O琪32分之1、廖O玲32分之1、周O芬即周O潼4分之1、童O儷800分之99)
  2. 同號3樓(未保存),建號13489,3層未登記部分:19.21,持分全,合計:19.21㎡【底價7.5萬】(本件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權利範圍:陳O明800分之1、廖O泰32分之18、廖O琪32分之1、廖O玲32分之1、周O芬即周O潼4分之1、童O儷800分之99) 首次拍賣,尚無

土地

  1. 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第二崁小段169-8地號,空白,105㎡,持分1/4,合計:26.25㎡【底價1987萬】【住宅區■115年公告現值:373018元/㎡】(權利範圍:陳O明3200分之1、廖O泰128分之18、廖O琪128分之1、廖O玲128分之1、周O芬即周O潼16分之1、童O儷3200分之99) 可按地圖放大縮小 看國土圖資

資料日期 ,來源:司法院拍賣公告、台灣金服、行政執行署公告。內容僅供參考,投標前請以法院公告為準。

本頁最後同步:2026/10/20 17:00。 已於 2026/11/05 17:13 與第三方法拍資料庫交叉核對,日期、底價、狀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