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拍點交詳備註

竹東鎮 凱悅名園 大樓 6 樓

新竹縣竹東鎮 中興路二段318巷32弄23號6樓-1|凱悅名園

總底價
547 萬
每坪底價
23.5 萬
開標日期
2026 年 11 月 24 日(二)
14:30 還有 18 天
保證金
109 萬
約底價 20%

地點與街景

竹東鎮 凱悅名園 大樓 6 樓 街景

在 Google 地圖查看新竹縣竹東鎮 中興路二段318巷32弄23號6樓-1|街景為 Google 街景服務影像,拍攝時間可能與現況不同

基本資料

執行法院/機關
新竹法院
案號
115孟1456
案由
清償借款(不動產)
類型
大樓,6 樓/共 11 層
認定坪數(主建+附屬)
23.3 坪
土地持分
6 坪
屋齡
34 年(民國 81.5.29 完工)
構造/用途
—
使用分區
—
標的筆數
(屋2筆/地3筆)

附近行情參考

本件周邊近期沒有足夠的同類型實價登錄成交(常見於持分、金融機構拍賣或交易稀少的區域),因此不提供行情與折價估算;可參考上方鑑價參考與法院公告的鑑價書。

法院筆錄與注意事項

  1. 查1164、1164-1、1164地號土地為953、997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且953、997建號建物均未於「凱悅名園凱悅樓」社區內。另本院於民國115年2月11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164-2地號土地部分為菜園、部分為停車場、部分為門牌號碼中興路2段318巷32弄23號1樓前之停車棚。又據社區財委李君稱953建號建物稱現無人居住使用、997建號建物則為社區地下停車空間,953建號建物配附之車位為34號,現出租予其使用,惟社區財委所述953建號建物之使用情形及該建物是否確實配附停車位、停車位位置及編號為何、停車位是否屬獎勵停車位等情本院均不為實質認定,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仍應自行前往查明注意,拍定後有可能需另行與管委會、現有車位住戶等協商或訴訟,以釐清車位數量、位置或使用權歸屬,本院均不代為處理。拍定後953建號建物按現況點交,惟因屋內動產均非本件拍賣範圍,故如未配合本院之點交時程及後續屋內遺留物之保管及拍賣程序,或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均不點交,拍定人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2.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依鑑價報告書所附之新竹縣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拍賣土地均位於變更竹東(頭重、二重、三重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合併「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新竹縣部分)(092/12/08)內;1164地號土地為第一種住宅區;1164-1地號土地為乙種工業區;1164-2則為道路用地(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1164-2地號係屬新竹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係指公共設施用地留待將來各公用事業機構、各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取得者,是以,該土地在需地機關尚未依法取得前,仍屬公共設施保留地,將來取得方式未明文規定,以上之情,本院不作實體認定,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5. 本件均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成立調解或和解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或相關機關查訪探詢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或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另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注意相關法律有關應買資格(條件)之修訂,拍定後不得以之為由請求撤銷拍定,並應自行負擔無法辦理移轉登記之不利益,請應買人於投標前審慎查證。
  7. 本件拍賣金額係包括整體建物之價值,其中倘有增建,其價值亦包括於總價內,惟增建部分,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8. 1164、1164-1地號土地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關於債務人所有之1萬分之186部分,依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 第3項規定,該公寓大廈之其他建物所有權人如無該基地持分或持分不足者,於其建物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持分範圍內,有優先承買權外,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9. 1164-2地號土地係拍賣土地應有部份,且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係供本件建物所在社區通行之用,故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0. 本件拍賣建物部分有無欠繳或應補納水電、瓦斯費..等不明,拍定後拍定人應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請應買人先行注意查證。 1
  11.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房屋稅、地價稅。

查看法院原始公告(PDF)來源: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115司執字第001456號(孟股)

拍賣標的

建物

  1.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二段318巷32弄23號6樓-1,建號953,11層鋼筋混凝土造,6F:62.91,陽台:9.25,花台:0.83,持分全,合計:72.99㎡【底價335萬】(含共有部分998建號,及一切附屬建物)
  2. 同弄15-1號B1(公設),建號997,11層鋼筋混凝土造,B1:510.81,持分76/10000,合計:3.88㎡【底價15萬】(貯藏室,含一切附屬建物) 首次拍賣,尚無

土地

  1. 新竹縣竹東鎮志學段1164地號,空白,1965.18㎡,持分93/10000,合計:18.28㎡【底價179萬】【115年公告現值:20500元/㎡】
  2. 新竹縣竹東鎮志學段1164-1地號,空白,36.32㎡,持分93/10000,合計:0.34㎡【底價4萬】【115年公告現值:20500元/㎡】
  3. 新竹縣竹東鎮志學段1164-2地號,空白,144.92㎡,持分93/10000,合計:1.35㎡【底價14萬】【115年公告現值:20500元/㎡】 1164地號 ↑ 可按地圖放大縮小

資料日期 ,來源:司法院拍賣公告、台灣金服、行政執行署公告。內容僅供參考,投標前請以法院公告為準。

本頁最後同步:2026/10/29 10:00。 已與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核對,案號一致(115司執字第001456號(孟股))。